本月首罚,长江证券
2024年11月1日,湖北证监局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发〔2024〕39号监管函。违规事实包括:部分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对部分从业人员注销登记不及时;个别员工的解聘流程不规范;未在劳动合同中确定薪酬递延支付标准、年限和比例;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的内部稽核或外部审计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及时进行离任审计并报送离任审计报告。上述情形分别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十七条、十八条、三十五条、四十四条第一款、四十六条、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此,湖北证监局对长江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据中证协从业人员信息,长江证券现有2247名投资顾问,135名分析师;旗下投行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投行)有131名保荐代表人。据中基协从业人员信息,长江证券有4,974名员工取得基金从业资格,26名员工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旗下资管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资管)有170名员工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基金经理16名,投资经理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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