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突出重点上下贯通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工作安排部署,十二师公安局扫黑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
一、打击整治重点内容
(一)征集辖区建筑工地中,通过非法手段控制砂石料的供应,从而获取高额利润的违法犯罪线索;在小区中,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砂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的违法犯罪线索;非法采沙、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自然资源领域环境的“沙霸”“矿霸”。
(二)征集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和破坏连队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欺压职工群众的“连霸”“沙霸”“矿霸”等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威胁连队干部达到自身目的;通过不正当手段干预选举;利用自身势力强行承包工程项目;将连队的公共财产占为己有;利用家族或宗族关系欺压他人;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等过程中通过暴力打压竞争对手,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
(三)征集以暴力手段威胁、欺压甚至敲诈勒索他人的“街霸”;在商贸集市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及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的“市霸”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 举报要求、保护措施
发现以上行为的,请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并向相关部门积极举报,举报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举报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举报人信息会严格保密,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 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信件举报的方式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991-4887667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十二师五一农场守正街1号第十二师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002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十二师公安局扫黑办
2024年11月19日
编辑:刘旭
值班编辑:贾晓龙
责编:范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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