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您好,我是王某,我看到你们的悬赏公告了,我想现在履行还款义务……”近日,我院发布了一则悬赏公告,当事人迫于悬赏公告的威慑,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7年,经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王某与张某等赔偿申请执行人田某18万余元。2018年,田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等其他被执行人陆续赔偿10余万元,唯独王某从未履行。我院多次传唤王某,王某一直未到庭规避,我院多方查找未有线索,案件进入终本状态。
2024年6月,我院主动联系田某,询问其是否愿意对王某采取悬赏措施,田某表示同意,并提交悬赏申请,我院依法发布了悬赏公告。公告发布后,王某迫于悬赏公告的威慑,主动联系我院,并当场履行完毕。
终本不是终了,只是暂时未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的结案方式。孝义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对每一件执行案件发现一条财产线索,核实一条,发现一种有效的执行方式,采取一种,确保每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