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个小区,又给业主发钱了
时事
2025-01-04 12:31
山东
“发钱了!”新年伊始,济南淮海东城御景(南区)的业主们收到通知,该小区业委会组织将小区的公共收益发放给业主。1月3日,新黄河记者实地探访了解到,该小区的公共收益包含电梯广告费、公共车位租赁费、自助售货机及饮水机场地费等,业委会按每户50元发放给业主,截至目前已有260户业主领取了现金。值得一提的是,这已是该小区业委会第二次将公共收益发放给业主。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要“取之于社区,用之于社区”。律师提醒,业主依法拥有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公共管理权,物业服务公司应严格依照服务合同开展服务、经营、分配收益,与小区业主互利共赢。1月1日傍晚6时,在济南淮海东城御景(南区)业委会办公室门前,业主们排成了长队,他们都是来领取公共收益分红的。“特别开心,小区业委会又发钱了,算是一个好的新年礼物吧。”刚刚领取到现金的业主刘先生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已经是业主们第二次领取到现金,“上一次是在中秋节,也是50元的现金红包。”在提供了有效证件并签字确认后,业主王女士、陆先生等也都陆续领到了现金红包。有业主表示,自己此前住了十多年了,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公共收益,2024年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于中秋节前后向业主发放了第一笔公共收益红包,他们这才知道,小区不少地方可以产生公共收益,且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成立业委会,就是对物业有一个监督的作用,小区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应该‘取之于社区,用之于社区’。”东城御景南区业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李浩告诉新黄河记者,截至目前,已有260户业主领取了公共收益红包。“我们小区虽然体量小,只有700多户,公共收益结余并不多,但属于业主的,我们就要给到业主。”东城御景南区业委会主任李申表示,此次公共收益金的发放与业主大会同步举行,既是一次民意收集的过程,也为业主们提供了便利。谈到小区的业委会,不少业主们表示,自打业委会成立以来,引进了新的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质量较之前有了提高,小区的整体园林绿化、配套设施建设等也都有了显著提升。“小区出入口安装了人脸识别,让业主们出入更加安全,还给孩子们装了一个超大滑梯,家长和孩子们也都很开心。”业主王女士说。新黄河记者了解到,小区的公共收益是指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主要包括公共场地停车费;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广告费;公共场地摆摊、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物业用房、经营用房租金收入等。该小区的公共收益都有哪些?1月3日上午9时,新黄河记者来到东城御景小区(南区),在业委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实地了解小区可以产生公共收益的地方。
小区南门前的车位停满了车辆,李浩告诉新黄河记者,这属于小区的公共车位。“之前这里停车比较混乱,经过规划收回到了业主手中。业委会将其用于出租,所得的收入纳入小区公共收益里面。”随后,工作人员又带领新黄河记者进入小区楼宇内。“再比如这些电梯里的广告,都可以产生广告费,也属于公共利益的一部分。”李申告诉新黄河记者。在小区公共道路旁,一些自助售卖机、饮水机、牛奶柜也属于公共收益的一部分。“业委会成立以来,与商家沟通,引进了一些饮水机、自助售卖机等,商家通过支付场地费的形式,一方面增加了公共收益,也给业主带来了真正的福利。”李申说。此外,新黄河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业委会成立以来,为方便业主去地铁站和商场,小区西门新建防尾随人行门,通过合理使用分配公共收益,显著提升了社区品质与居民幸福感。公共收益真正做到了“取之于社区,用之于社区”。2024年以来,许多小区业委会将公共收益分给业主引发舆论关注。新黄河记者了解到,从法律上,由全体业主或业委会对小区的公共收益进行分配,是不存在障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进一步说明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宗艳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权属及使用,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所得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其用途主要为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作为公共区域所有权人,依法拥有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公共管理权,物业服务公司应严格依照服务合同开展服务、经营、分配收益,与小区业主互利共赢。”不过,新黄河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很多小区无法像“别人家小区”那样,享受公共收益的红利。除去本身开支较大等原因外,据新华社报道,很多地方的商品房小区公共收益账目鲜见公布,不少物业公司账目管理混乱,公共收益账目不清、物业公司把公共收益转化为公司利润甚至私设“小金库”等情况比比皆是。对此,律师也提醒,日常生活中业主若发现物业管理存在不合理现象,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维权:一是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公共区域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决定该部分收益的具体用途;二是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义务单位公开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或对公共区域的收益进行分配。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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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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