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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勃利至永顺、勃利至吉兴两条城乡公交线路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授予经营权,并按照公交方式运营给予备案。第一次公开招标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公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1月9日,递交投标文件未满足三家,该项目流标。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勃利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友谊街25号
联系人:冯岐
联系电话:0464-8555199
电子邮箱:865752228@QQ.COM
二、委托代理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黑龙江省道路运输协会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号鸿蒙小区A栋四单
元12楼A座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40040
电子邮箱:hljrta@163.com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勃利县城乡公交线路经营权项目
2.项目标的:勃利至永顺、勃利至吉兴两条城乡公交线路经营权(具体情况见附件2)
3.投入车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484-2016
4.经营期限:八年
5.经营方式:公车公营
6.中标人数量:1个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或《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规定条件;
2.具有符合运营线路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提供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辆的承诺书;
3.具有合理可行、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线路运营方案;
4.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
5.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6.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尚处于整改期的企业,以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截止2024年11月2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号鸿蒙小区A栋四单元12楼A座,周女士0451-82340040。
3.报名提交材料:本次勃利县城乡公交线路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将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进行报名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勃利县城乡公交线路经营权投标报名表》。
(2)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自有营运客车数量、高级客车数量统计表及相关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当地行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及事故处理结论或三年无事故证明。
(4)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投标人,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提出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
4.相关费用:
(1)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21日24时前缴纳,电汇到招标代理人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人。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道路运输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231000817010149008600
(2)招标代理费:项目招标代理费2万元,由中标人通过投标保证金支付。
(3)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保证金5万元,由中标人于签署中标合同5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勃利县交通运输局
开 户 行:建行勃利支行
账 号:23001696651050505736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本招标公告将在勃利县政府“幸福勃利”公众号上发布。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事项见招标文件。
3.若连续两次出现投标申请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将根
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授予行政许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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