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和优化大悟县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33号)文件精神,结合大悟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3.招聘岗位限定为大悟县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不含大悟县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工作地点为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优先保障偏远乡镇村卫生室。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有意愿长期从事大悟县乡村医生工作;
3.符合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大悟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要求报考信息完整、准确、真实,网上报名需提供材料:①考生报名表(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②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④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扫描件和医师电子化注册证书(电子化注册证书在微信小程序“民科微服务”中的电子证照模块中下载)。
其中:①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所在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档案存放证明扫描件;②考生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须同时提供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扫描件;③考生为“三支一扶”人员的,须同时提供县(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扫描件;④考生为参加规范化培训且合格的人员,须同时提供合格相关证明扫描件。
将所需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汇总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571642406@qq.com(压缩包命名方式:岗位名称+姓名),并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人电话确认(见招聘公告)。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见招聘公告)。
(二)资格初审
12月19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报考信息。大悟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大悟县卫生健康局通过电话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考生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资料造假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在大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1101室(地址:大悟县前进大道61号)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至招考结束。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主要测验应试者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验应试者综合能力,包括语言表达、问题处理、逻辑思维、团队协作、职业素养等方面。笔试、面试命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制题本。
1.笔试。(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2)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专业基础》,主要测验应试者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制题本。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左右通过大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本人成绩。(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2.面试。(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内容为《医疗综合类》题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包括语言表达、问题处理、逻辑思维、团队协作、职业素养等方面。(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在达到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岗位,达到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所有考生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大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通过大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调整情况。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大悟县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编公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于面试日5天前在大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dawu.gov.cn/)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居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进行加试。
(六)体检、考察
1.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大悟县卫生健康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大悟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标准,结合实际拟定考察方案。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三、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大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http://www.hbdaw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
四、结果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招聘结果备案及上编手续。
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群众反映问题查实或者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大悟县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在所聘用的村卫生室岗位履职。
(二)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大悟县卫健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大悟县招聘单位及大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大悟县卫健局人事股李兰:0712-7229418
大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 |大悟新闻综合整理,大悟县卫生健康局、大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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