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3岁女孩遭14人性侵!其中3人是公务员

时事   2024-11-02 12:18   上海  

13岁少女李晓霞(化名)本来应和同龄人一样,坐在教室里读书。但由于厌学,她和父亲闹起了别扭,最后离家出走了。

一年前的暑假,父亲李冬(化名)发现女儿李晓霞被迫卖淫、被人强奸。

当时,李晓霞才13周岁。

2024年5月,事发地湖南新化县法院查明,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发,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李晓霞实施犯罪行为。另一主犯刘某某对李晓霞实施了引诱、奸淫,作案时17周岁。

最终,犯罪分子均获刑,其中主犯刘某某数罪并罚获刑9年2个月,6名未成年人均判缓刑。

本案8名成年被告人中,有3名为公职人员,均系通过联系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后与李晓霞发生性关系。

近日,记者从新化县权威人士处获悉,涉案的三名公职人员均被开除公职,其中一名系乡镇人大副主席,已被双开。

龚昊东

根据新化县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龚昊东、罗伟、王泽宇作案时分别系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

目前,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王泽宇已经被开除公职,龚昊东、罗伟被开除公职、党籍。

记者注意到,至案发时,龚昊东当选油溪乡人大副主席不过半年多的时间。

据新化县政府官网2022年11月10日消息,11月9日,油溪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1991年出生的龚昊东满票当选为乡人大副主席。

据一审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2023年6月1日晚上,被告人龚昊东联系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与李晓霞发生了一次性关系。

同年6月27日,龚昊东向王泽宇、肖某推荐加了刘某某微信,三人之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龚昊东、罗伟都是通过社交软件“陌陌”与刘某某聊天后,再加为微信好友。

案发后,新化县城内宾馆、电竞酒店等场所以及街道、乡道,都张贴了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警示标语。

自2024年1月起,新化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全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她现在连初中都没读完。”李冬说,他承认自己对女儿关心不够,让她有了错误认识。他希望女儿能重返校园,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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