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巴县司法局关于公开补招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政务
2024-11-11 20:40
西藏
为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85号)的通知要求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有敬业精神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高效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仲巴县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招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招录、公平竞争、公正评选、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年以上调解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及社会心理学专业者优先录用。(一)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三)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四)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六)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2100元,试用期期间不缴纳五险。2.正式聘用后标准为每人每月4200元,包含了个人应依法缴存的“五险”。3.落实“以案定补”案件补贴。4.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享有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报名人员将本人相关证件和报名表发送到县司法局邮箱(邮箱号:zbxsfjbgs@126.com),线下报名人员应当需本人到仲巴县司法局(二楼人民调解办公室)报名。报名地址:仲巴县宝钢南路。(县公安局旁边)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仲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含电子版)。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仲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在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4.报名资格初审及政审:资格初审工作由仲巴县人社局、司法局联合负责,政审工作由仲巴县司法局、仲巴县公安局联合负责,考生须完成填写《2024年仲巴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政审表》,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5.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县司法局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县作风办、县政法委监督。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10:00-12:30。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县司法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合格人数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政法委、人社局、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满分100分。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司法局负责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仲巴县司法局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并提交仲巴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贴。(三)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五)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仲巴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人及电话:次仁多布杰 17808928848 0892—8292489 附:《仲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人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终 审:倪付卿
复 审:洛桑曲吉
初 审:普珍
编 辑:李潇涵
投稿邮箱:zbxwwx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