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拓宽群众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力自主创业和务工就业,按照《盐池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盐农党发﹝2024﹞1号)和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一次性务工、交通、自主创业补贴事项告知如下:
一、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灵活就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针对2024年全县务工就业满3个月的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劳动力给予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全县共计补贴4000人。
(二)申报资料
1.《盐池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附表一);
2.所在村民委员会提供的外出务工就业证明和发放工资银行流水(3个月及以上);从事灵活就业,无劳务合同和银行工资流水的,由所在行政村和乡镇出具务工证明(务工时间、地点、收入、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3.身份证、户口本、帮扶手册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二、移民搬迁家庭劳动力和脱贫劳动力务工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对全县22个移民安置区(王乐井乡曾记畔村、王乐井村)务工就业满3个月的搬迁家庭劳动力、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务工补贴,共计对1000名移民搬迁群众给予一次性务工补贴。
(二)申报资料
1.《盐池县搬迁家庭劳动力、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务工补贴申请表》(附表二);
2.所在行政村和乡镇出具务工证明(务工时间、地点、收入);
3.身份证、户口本、帮扶手册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
4.搬迁家庭劳动力、脱贫劳动力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三、盐池县移民搬迁劳动力自主创业、务工就业一次性补贴(补充通知)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对2024年全县22个移民安置区(王乐井乡曾记畔村、王乐井村)发展养殖、种植、零售、加工、民俗手工业、服务业等自主创业项目的搬迁已脱贫人口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创业补贴;对已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的给予一次性 1000元的务工就业补助。
(二)申报资料
1.自主创业补贴申报材料:
(1)《盐池县移民搬迁劳动力自主创业、务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附表三);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帮扶手册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
2.务工就业补助申报材料:
(1)《盐池县移民搬迁劳动力自主创业、务工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附表三);
(2)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力合同或务工证明;
(3)企业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帮扶手册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
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一)盐池县就业补助资金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
1.补贴对象:外出务工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盐池县户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
2.补贴标准:区内跨县(市)就业的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200元交通补贴;跨省(区)就业的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800元交通补贴。
3.申请资料:
(1)《盐池县就业补助资金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表四);
(2)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和当年连续6个月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3)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用工单位为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4)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帮扶手册复印件;
(二)盐池县衔接资金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
1.补贴对象:外出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6个月以上的盐池县户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2.补贴标准:跨县、跨省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分别给予200元和800元一次性交通奖补,6个月以上分别给予400元和1200元的一次性交通奖补。
3.申请资料:
(1)《盐池县衔接资金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表五);
(2)提供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或微信转账截图、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银行流水证明、微信转账截图未显示企业名称或本人姓名的,应再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单予以佐证);
(3)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帮扶手册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一次性务工、自主创业补贴: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一次性交通补贴: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
王乐井乡咨询电话:0953-6640003
六、申报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劳动力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资料由所在行政村确认核实,签署意见,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经会议研究确认后公示,公示结束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就业中心复审。
七、温馨提示
符合申请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以及搬迁家庭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务工补贴或自主创业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务工补贴和交通补贴可以同时申报。
下载附件扫描上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