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发布体检通知

文摘   2024-11-29 11:11   山东  


2024年费县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二批)体检须知

有关考生:

按照《2024年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6点50分。

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费县胜利路6号)。

二、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二)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所带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五)体检前三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勿暴饮暴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疲劳,体检前一天晚餐清淡饮食,晚十点后禁饮食,禁吃水果,以便体检当天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彩超检查。

(六)如有晕血、晕针史以及低血糖、晕厥史,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测血压前应休息,保持心境平和,以确保所测血压的准确性。

(七)女性受检者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连体衣,请勿佩戴首饰,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的工作人员,勿做放射性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待补做上述检查后方可完成体检结论。

(八)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十)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要求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十二)请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带体检费用360元、交通费40元(集合时用微信支付)。

(十三)请参加体检考生自备一个信封,写好姓名和共有几部手机(将手机装入信封);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2,用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所填表格体检时必须一并带来交给工作人员。

(十四)请进入体检范围并看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12月4日前向费县人社局事业科邮箱(fxrsjsyk@ly.shandong.cn)回复已查看本通知的邮件,格式如下: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已知道参加体检。若放弃体检资格,请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放弃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放弃原因,本人签字摁手印),于12月4日前扫描电子版发送到费县事业科邮箱(fxrsjsyk@ly.shandong.cn),并电话联系确认(0539-2110232)。

附件:

1.2024年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第二批)

2.体检表内页(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后,体检时带来交工作人员)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扫描二维码可下载体检表)


 来源:费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 | 曹晓静        初审 | 王 伟
审核 | 李振海        监制 | 张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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