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安排10万亿元!地方政府化债压力将大大减轻

财富   2024-11-08 21:35   北京  

  点击左上方“中国会计报”蓝色小字,可订阅本微信。


请订阅2025年《中国会计报》,到邮局,或只需微信轻轻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改前后对照表(2024年)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蓝佛安表示,政策协同发力后,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说明

——2024年11月4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就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必要性

党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要求各地在坚决遏制增量的基础上,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于2028年底前全部化解完毕。201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统筹政策安排和各类资金资源,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隐性债务风险整体有所缓解。截至2023年末,全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14.3万亿元。按照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初步核算数126.06万亿元计算,考虑法定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后的全国政府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67.5%。

2024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税收增长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与各地此前对化债资源的预期有一定差距,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难度增大。当前,地方化债工作处于关键阶段,为确保完成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化解的目标任务,国务院提出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建议。9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国务院党组《关于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关工作安排的汇报》。

二、增加限额规模和政策安排

在统筹考虑存量隐性债务规模、化债支持政策和地方可用化债资源等因素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一是不增加政府债务总体负担,不改变地方偿债责任;二是考虑隐性债务和法定政府债务之间的利差,预计可累计节约利息支出约4000亿元;三是推动解决地方各类“三角债”问题,提振经营主体信心,降低金融机构呆坏账损失;四是支持地方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扭转存量债务过度占用财政资源的困境,腾出更多资金解决基层“三保”及经济发展堵点问题,优化政府投资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更好发挥政策效用,政策实施总体安排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总额一次报批,分年安排实施。国务院一次性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三年安排实施。二是分配一次到位,稳定政策预期。根据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按照全国统一比例,分配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体现政策公平性,形成稳定化债预期。三是安排专项债务限额,明确资金用途。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6万亿元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允许地方用于置换纳入监测范围的各类隐性债务。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185.08亿元增加到355185.08亿元。

三、有关工作考虑

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工作。一是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议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财政部将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并一次性向地方下达6万亿元分地区限额,地方按规定履行法定程序。二是加快债券发行进度。支持地方做好发行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轻重缓急加快置换进度,降低债务负担,尽早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完善隐性债务化解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并督促落实。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支出效能,盘活资金资产资源,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四是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实施大数据、信息化监督,逐笔逐条建立债务信息明细台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密切跟进政策执行情况。五是加强监督问责。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对违规新增、虚假化解隐性债务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并督促限时整改。

以上说明,请审议。

来源:新华社

编辑:陈奕冰


更多内容详见“中国会计报APP”!


中国会计报APP下载方式:
1.识别图中二维码下载(最方便哦!)
2.苹果系统在AppStore搜索“中国会计报”下载




会计人都在看

请订阅2025年《中国会计报》,到邮局,或只需微信轻轻一点!

在新征程上谱写时代华章

壮阔来时路 奋进新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改前后对照表(202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

会计法完成修改!

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文发布!

为何新修改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标准建设、行业治理与人才培养......《中国会计报》年会研讨高质量发展中的会计事业!

2023中国十大财会新闻评选结果揭晓

中国财会2023大事记

围绕中心工作共谋会计行业未来!《中国会计报》年会召开!

第一!会计审计类报刊微信影响力排名,中国会计报位列第一!

当会计遇上冬奥!这些精彩不容错过→

“上海家化杯”2021中国十大财会新闻评选结果揭晓

2022年度“数豆中国” 评选结果发布

中国财会2022大事记

@会计人,这个好消息忍不住要和您分享~中国会计报又获奖了!


------------------------------------

独享,不如众享

凡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会计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微信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由于本公众号无法鉴别所有转载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著作权人发现本公众号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及时电话通知我们,本公众号将及时处理。

分享方式:搜索中国会计报或“Accounting-News”添加。

投稿、订报及合作:010-63812684、zhaopinkjb@sina.com、zgkjbn@163.com。

浏览更多精彩内容,可下载中国会计报APP。

想看中国会计报很简单,可随时到当地邮局订阅哦!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1-0271,邮发代号:1-358

觉得不错,请点赞↓↓↓

中国会计报
是由财政部委托中国财经报社主办的全国发行的财会专业报纸。由财政部指导,发布财会法规、解读财会政策、报道行业动态,聚业内专家团队,为读者奉献财会业务处理方法。刊号CN11-0271 邮发代号1-358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