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政务   2024-11-29 19:08   贵州  

根据州委安排,州委第二巡察组自2024年11月28日起,对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和州委有关要求,本轮巡察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职能职责,坚持同题共答,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发区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根据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轮巡察统一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

(一)设置意见箱:4个。分别放置于黎平经济开发区1楼后侧大门口右侧、黎平经济开发区城北园区木材产业园1号厂房西侧外墙、黎平经济开发区中潮园区贵州久晟油茶有限公司门卫室外墙、黎平经济开发区中潮园区鑫华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外墙。

(二)值班电话:0855-632055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邮政信箱:贵州省黔东南州A158号邮政信箱。

根据巡察职责,州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黔东南州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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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李春梅
编 审:吴思凝
审 核:王启寰
           杨理显
             胡   靖  
核 发:张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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