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埠街道关于有奖举报境外涉诈人员信息线索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打击邓埠籍人员非法滞留境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经邓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举报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制定如下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奖励对象
二、举报方法
群众发现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可直接到邓埠派出所或邓埠街道平安办举报、提供情况;或拨邓埠街道办事处、邓埠派出所举报电话。
三、举报奖励标准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邓埠街道办事处将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凡举报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经核实属实的,每举报1名给予1500元人民币奖励。
(二)凡协助劝返国务院“131“机制办下发的“滞留境外涉诈人员”(1人),经核实有效的,每劝返1名视情给予5000-20000元不等人民币奖励。
(三)在接到举报前,已经摸排并上报的人员除外。
(四)同一情形有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四、申领流程及奖励保障
(一)审批程序。由邓埠派出所审核,邓埠街道平安办复核,审批。
(二)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办法由邓埠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举报电话: 邓埠街道街道办事处:0701-5881199;
邓埠派出所:0701-5881206。
邓埠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