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申报条件
项目储备条件
1、应为申报当年开工或未开工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
2、居民已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
3、多渠道筹措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4、申报项目应于超长期国债下拨当年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5、纳入储备的项目,应在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完成立项申报工作,取得项目编码,并按照清单提交申报材料。
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申报资料
资料清单
1、资金申请报告;
2、住宅老旧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3、电梯的更新改造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
4、电梯产权人同意更新改造的,应提交产权人对更新改造方案、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投票通过的材料(材料中应包含:拟更新改造电梯的设备注册代码、资金筹集与使用方式、拟选择的供应商及电梯品牌型号、项目金额预算、更新改造顺序等,并经业委会和所属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盖章确认。若不能在召开业主大会期间确定供应商、电梯品牌型号、项目金额预算等事项的,应在表决事项中明确授权由使用单位实施电梯更新改造工作);
5、电梯产权人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提交电梯安全评估(评价)报告及更新改造资金筹措方案;
6、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要求的其他材料。
装订要求
胶装,有封面、封底及目录、页码。
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考如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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