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地发布人事任免

文摘   2024-11-05 10:31   山西  

忻州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昀达为县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俊峰为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煜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焦优生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决定免去:


刘昀达的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俊峰的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翟宇霞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职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接保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爱东等职务任免的通知》(保人发〔2024〕12号),经2024年10月18日保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爱东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霍建新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志新为县水利局局长; 


白佩玉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代晓军为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震宇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郝晓东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郭守义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建新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运城市

永济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永济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樊锋玉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聂晓磊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贾东升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晋城市

沁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韩春莹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鹏升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鹏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因机构更名,上述人员原任职务自行终止。


沁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小棉为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王春凤的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职务。


来源:永济新闻、保德县人民政府、沁水融媒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曹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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