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锅盖”从天降!看看法院怎么说→

时事   2024-11-13 16:08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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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楼下树荫处乘凉

忽然

一把菜刀 一个锅盖

“从天而降”

万幸没有伤到人

吓得大爷赶紧报了警


近日

该起高空抛物案

在河东区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李某租住在某小区的25楼,酒后与男友争吵,将菜刀、锅盖等物品从窗户扔下了楼。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检察机关审查后,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将李某诉至河东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显然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法官提醒

如今仍有很多人认为高空抛物只要没伤到人就没事儿,但高空抛物未造成伤害同样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谁都可能成为高楼之下的受害者,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才能避免“城市上空的痛”!





近年来

因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的事件不断发生

菜刀、电器、锅碗瓢盆

铁钉、鸡蛋、瓜果梨桃

这些看似平常的东西

一旦从高空坠落

都极有可能会致人受伤、死亡

后果不堪设想


高空抛物危害大

切勿一时冲动行事

对自己行为要负责

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负责

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城市安全环境



记者 赵鑫

通讯员 寿格格

编辑 朱燕

审核 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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