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招聘公告

文摘   2024-10-13 12:30   哈萨克斯坦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工作力量,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司发〔2024〕113号)和市委政法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在加强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中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的意见》(陇政法发〔2024〕46号)等文件精神,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40名,由武都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40个基层司法所工作。

(二)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主要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综合业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及乡镇(街道)政务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及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验结果为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武都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之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至2006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相关组织处理的;

5.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历人员(含警务辅助人员、书记员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实施,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陇南武都发布”“陇南武都人社局”“陇南武都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账号。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www.sydwzk.cn/JyZ69rWwiE,注册报名账号(该账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名并上传附件。登录报名账号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所需附件材料(扫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毕业证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18:00。

4.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8:00。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司法协理员岗位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参加笔试。

3.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可适当放宽比例限制。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打印件)。

资格复审时将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

4.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100分。

3.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优先聘用情形”确定名次,均无“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

)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体检由武都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4.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政审

1.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2.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岗前培训和签订合同

1.武都区司法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就职乡镇(街道)司法所(每个拟聘用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司法所,一经选择,不得更改),并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培训。

2.聘用人员与武都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陇南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续聘。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司法协理员是司法所工作的辅助人员,根据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各项职责任务,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管理培训。武都区司法局按照《陇南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三)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障参照武都区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区人民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武都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9-5918855        武都区司法局
监督电话:0939-8255639        武都区纪委监委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陇南市武都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陇南武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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