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制售“特供酒”违法犯罪活动,铲除不法活动链条,有效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征集有关“特供酒”违法违规线索,欢迎社会各界朋友们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诚信、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1.酒类生产经营中以“特供”“专供”“内供”名义,在产品标签标识、包装或宣传中使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的行为。2.“特供酒”的销售者,特别是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3.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4.网络商品交易及互联网“特供酒”广告信息,包括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含本地微信、抖音等账号)。2.来信举报: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33000),3.来访举报: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百色市进站路7号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1室)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线索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行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以及对提供线索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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