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优化社区工作力量,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松组通〔2022〕39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15名城市社区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做到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三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15名,其中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
1.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2.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学历及年龄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放宽招聘条件: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②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黄赌毒、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被行政治安管理处罚的;
4.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8.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9.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31日,在“松桃网”(http://www.songtaowang.cn)发布公告。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在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前往报名。(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松桃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2002年之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诚信承诺书》(附件4)。
4.个人近期1寸蓝色底版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报考“限松桃苗族自治县属国有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岗位的考生,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限松桃苗族自治县各单位在职合同制、临聘人员和松桃苗族自治县村(社区)“两委”在职干部”岗位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报考“限松桃苗族自治县户籍(生源)或配偶为松桃苗族自治县户籍”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县户籍限于2024年10月31日及以前在松桃苗族自治县登记入户的。
8.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9.在岗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10.“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内服务期满的相关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11.“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的《退伍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在从事党建、社会治理服务工作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13.“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复印人审核签字,签写复印时间,签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核
招考单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名开考比例及调剂
本次招聘笔试要求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核减、取消或调剂计划招聘人数。
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向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改报申请,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经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可调剂增加到其他岗位,保证无岗位空缺。
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调剂的岗位进行公示。
六、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社会基层工作相关知识。
2.笔试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领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做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根据规定,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若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选岗
选岗工作由聘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对象。选岗按照总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高校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经审定存在“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以递补。
十、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松桃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蓼皋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进入体检环节后,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薪酬待遇
本次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严格按照《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松组通〔2022〕39号)中建立的薪酬体系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涉及工作人员与报名参加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松桃网”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对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未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五)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六)本次《简章》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969959(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0856-232298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6-2830282(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
社会工作部 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