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重要制度,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一项基本民生保障。
自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以来,广大城乡居民积极缴费参保,生病就医时享受到了医保报销,就医负担明显减轻。但也有部分居民心存侥幸,不愿缴、不想缴,未在集中参保期间缴费参保,结果因突发疾病不能报销导致自身和家庭陷入困境。为有效避免因未参保导致看病就医不能享受报销的现象再次发生,现就部分医保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第 1 期
及时参保有“医”靠,医保报销减负担
我县村民赵华(化名),家庭人口7人,2024年在集中征缴期,全家7人全部按时缴费参保。2024年2月17日,赵华因身体不适被家长带到医院检查,不幸查出白血病,就医产生医药费近38万元,医保报销23.3万元,极大减轻了经济负担。
心存侥幸未参保,就医费用自己掏
我县村民王明(化名),在2024年度参保集中征缴期,村干部电话通知其缴费参保,但王明以身体好为由不愿参保,未参加医保。2024年4月,王明意外摔倒致腿骨折,住院就医共产生医药费约5万元。因其未在集中参保期缴费参保,最终产生的医疗费用只能自己承担。
类似案例不止于此,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已经开始,请在2025年2月28日前缴费参保,以便看病就医时能享受到医保报销,减轻经济负担。请您切不可遗忘缴费或抱有侥幸心理,以免疾病发生之时追悔莫及。如您及您的家人尚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请别犹豫,快速行动,马上缴费;如您的亲朋好友尚未缴费参保,请尽快动员提醒及时参保,以免错过缴费时间,导致承担更多经济损失。
来 源:赫章县医疗保障局
编 辑:阮 淋
责 编:唐兴尧
编 审:张 欣
终 审:闵 罡
监 制:舒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