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让我能有这样一份‘稳定’的工作!不仅解决了我的就业问题,也让我被社会需要和肯定,给了我很多自信心。”看着村民们走过自己打扫一新的村道,脱贫户李强元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60岁的李强元家在敦煌市七里镇大庙村,由于自身发展条件不足,生活贫困。2021年,李强元被聘用在乡村公益性岗位,负责大庙村环境卫生保洁,过上了每月领工资的“工薪”生活。每月500元的工资虽然不高,但稳定的收入给了他一颗“定心丸”。
像李强元这样受聘于公益岗实现稳定增收的,在敦煌市一共有254名。聘请有弱劳动力的脱贫户、监测户或三四类低保户担任公益岗是敦煌市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敦煌市坚持把“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和脱贫人口致富增收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把政策落到实处。
结合实际,严把岗位开发关。在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乡镇公开招聘后,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和考察,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人社局再会同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共同审核。杜绝在招聘环节出现优亲厚友、一人多岗、冒名顶岗等现象。
明确职责,严把人员管理关。监督各镇人民政府从严从实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管理的主体责任。定期组织乡镇专干对《关于延续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进行系统学习,规范乡村公岗使用流程,确保将政策执行到位。
落实补贴,严把资金发放关。市人社局每月审核各镇报送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考勤表和补助发放表,各镇在惠民惠农系统填写发放补助指标,由人社、银行和财政共同审核后, 银行确认将补助发放至岗位人员社保卡中,确保补贴发放公开透明、按时、足额、准确。
多重措施,严把政策落实关。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台账,及时更新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做到人数、岗位、聘用时间底数清。同时开展不定时抽查和多部门联合检查,对岗位设置、选聘程序、日常管理、报酬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杜绝借用公益性岗位之名优亲厚友、人情安置、虚报冒领、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问题。
敦煌市人社局将继续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设置公益岗位,帮扶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就业问题,激发内生动力,让公益性岗位成为乡村振兴的“润滑剂”。
编 辑:杨 佳(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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