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将积极开展2024年全省师生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以下是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加强阳光体育运动
各地各校需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按照“活动要经常,项目有特色,身心要健康,个人有特长”的工作定位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千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要求,督促广大师生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全省千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
广泛搭建学生体育竞赛平台,常态化开展校际、校内学生体育竞赛,营造人人参与、天天运动良好氛围。
各地中小学校要探索实施每天上、下午各开展1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让学生走出教室动起来、参与锻炼乐起来,大力推行体育家庭作业,确保学生每天参加2小时体育锻炼。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中小学优秀大课间体育活动案例录制、评选、报送工作,大课间活动要注重实效,凸显健身价值,杜绝形式主义。
二、强化体育课质量
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体育课程设置的刚性要求,严格执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没有体育课当天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1节身体素质或专项技能训练课。
各级教育科研机构要安排体育教研员进校开展教学视导,指导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高等学校要为三、四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各校要注重技能学习和实践练习,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科学安排运动负荷,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掌握2项以上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
建立学校体育荣誉体系,培育校园体育文化,通过设立体育“荣誉榜”“纪录榜”,鼓励学生勇于超越自我,激发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比赛的热情。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应以室外为主,因天气等原因影响室外体育活动正常开展的,要充分利用室内场馆、学校架空层等场所,优先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需求。
三、强化体质监测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及抽查复核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并将《标准》测试优良率作为评价本地本校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
近期,贵州省教育厅将公布新的中考体育考试方案,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将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要尽快建立《标准》测试、评价、反馈、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每年编制本地、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白皮书。组织开展《标准》“达标争优”活动,对达到优秀等级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对达到优秀等级的大学毕业生颁发体质健康优秀证书。
四、强化评议考核
2024年,贵州省将《标准》优良率指标纳入对地方和高等学校教育高质量考核和评价各地开展千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效能的重要考核内容。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的规定,执行不力的学校一经查实,该年度高质量考核体育分按0分计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标准》优良率作为评价学校或区域内学校体育工作开展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标准》优良率作为校长和书记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述职的必报内容。
五、强化安全措施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校园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定并严格落实体育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体育运动等类型学生筛查,加强体育场馆、场地、设施、器材安全检查。
开展全体师生运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针对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情况,加强教师应对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业务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体育场、体育馆、医务室、宿舍区等场所配备便携式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六、强化条件保障
学校要充分开发合理利用校园空间资源,积极挖潜扩容,利用走廊、校园“边角料”打造“微操场”,开辟体育活动场地。鼓励通过走班选课、优化体育课编排等方式,错时高效利用现有场地设施,最大程度提高场地利用率。
优化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竞赛等计入工作量,把体育课程教学质量纳入绩效奖励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落实好学校体育工作经费,满足体育场地设施升级改造、体育器材配备更新、课程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赛事活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等需要。鼓励以县为主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统筹区域内教师“走教”“轮岗”“转岗”,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合理安排体育教师课时量,加强新教师岗前培训,通过返聘优秀退休体育教师、设立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引进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购买特色课程服务等方式,确保开足上好体育课。
(来源:贵州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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