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此次入户核查,对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有效提高了保障的准确性,也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提高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规范低保审核环节,让低保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清退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杜绝滥竽充数的“搭车者”,让救助政策真正成为温暖人心的民生工程。
一、为何要全面开启入户核查?
近年来,随着农村低保政策的深入实施,一些问题和乱象也逐渐浮出水面。有人钻政策空子,虚报家庭情况;有人靠关系走后门,占用了真正困难家庭的名额。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低保政策的公信力,更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让每一份低保资金都用在刀刃上,2024年,全国农村低保工作迎来了一次全面“体检”。
二、入户核查都查些啥?
1. 家庭收入全面评估
核查人员会仔细询问家庭各项收入情况,包括工资、经营、财产、转移收入等,并与相关部门数据进行交叉比对,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2. 财产情况详细核查
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财产情况都是核查的重点。有的家庭看似收入不高,却有隐性财产,这些都逃不过核查人员的“火眼金睛”。
3. 住房条件实地考察
核查人员会走进农家院落,仔细观察房屋状况、家具电器等生活设施。这些都是反映家庭真实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
4. 家庭成员构成及变动情况
家庭成员的增减变动都可能影响低保资格,因此核查人员会仔细核实这方面的信息。
5. 特殊困难及支出情况调查
大病、残疾、上学等特殊支出都是影响家庭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核查人员会详细了解并记录。
三、下列情形,低保资格不保!
(一)家庭财产超出规定的情形:
1.拥有汽车(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等除外);
2.拥有大型农机具、经营性船舶;
3.家庭成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控股人员”,并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
4.非因拆迁原因,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并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
因拆迁原因,拥有三套以上(含三套)住房并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保障标准面积四倍;
非因拆迁原因,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购买商品房或者超过标准面积的经济适用房;
非因危房改造原因,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居住用房;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
5.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倍;
6.家庭财产不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家庭;
(三)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其家庭及其相关人员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家庭;
(四)故意隐瞒家庭收入、财产和人口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家庭;
(五)拒绝提供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或提供虚假、不完整的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致使无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依法进行全面信息核对的家庭;
(六)通过离婚、赠予、转让、分户等方式故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故意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
(七)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不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员;
(八)自费安排子女在民办、私立等高收费学校就读或者自费出国留学的家庭;
(九)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参与赌博、嫖娼、吸毒、盗窃、卖淫、诈骗、非法组织等违法活动的人员;
(十)各类服刑期内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十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融媒体记者 |王鹏飞
通讯员|胡海浪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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