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发布车辆管控通告
政务
2024-11-18 17:06
山西
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山西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晋环委办发〔2023〕2号)、《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长政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起,对建成区周边道路车辆实施优化分流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G309潞城东高速口以西,G309、G519交叉十字路口以东。
重、中型柴油货车、燃气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不包含新能源车)。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一)由东向西过境潞城去往潞州、上党、屯留、壶关、襄垣等方向的管控车辆,从潞城东高速口上高速或绕行G207通行;由西向东过境潞城去往平顺、黎城等方向的管控车辆,从长治北高速口上高速通行。(二)运输鲜活农产品、应急物资、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等车辆可以通行。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本通告由长治市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