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词:
需要英雄的年代,必是生灵涂炭的年代 !
(一)
11月1日,打拐英雄上官正义再次爆料: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医院120司机,自2011年开始,与该院产科一名前主任勾结,长期为当地多名村民提供女婴,而这些买去的孩子,都在当地医院拿到出生证明洗白了身份。
此消息一经曝出,立刻引发舆论狂潮。
(二)
对此,我有十大疑问不解:
第一、我们马上就要实施载人登月工程了,可是,贩卖妇女儿童的顽疾还没有解决。莫非,打击贩卖人口,比登天都难?
第二、我们安装了26.5亿个监控摄像头,胡鑫宇自杀成功地躲过了所有监控,倒卖尸骨的成功躲过了所有监控,贩卖婴儿的也成功地躲过了所有监控。我严重怀疑,这些监控探头莫非都被收买了?还是说,这些监控探头和罪犯是一伙的?
第三、上次,南方的贩卖儿童案,是上官正义曝光的;这次,北方的贩卖儿童案,还是上官正义曝光的。一个民间打拐人士都把责任担当了,那些尸位素餐的机构,是不是该撤销了?
第四、河南的,敢贩卖婴儿;河北的,当然也敢;山东的,当然也敢;山西的,当然也敢。31个省级行政区域,哪个地方不敢?
第五、河南宁陵县的这起贩卖婴儿案,从2011年起,至今已经13年了。那么,向前倒查30年,会咋样?向后预测30年,会咋样?未来三十年,贩卖婴儿是绝迹,还是手法更隐蔽、分工更专业、链条更紧密、作案更科学?
第六、蟑螂是群居动物,当一个蟑螂暴露在阳光之下,阴暗之处必定成群结队、数不胜数。蟑螂那么多,婴儿不够用,咋办?因此,鼓励大家生二胎、生三胎?刚刚,才提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咋建立?咋友好?让婴儿买卖合法化吗?
第七、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修订前规定:贩卖妇女儿童处于五年以下徒刑,其量刑标准与贩卖20只癞蛤蟆或20只壁虎等同。
修订后规定:贩卖妇女儿童的量刑标准提高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这个量刑标准,与贩卖50只癞蛤蟆或50只壁虎等同。
因为,癞蛤蟆或壁虎,都是二级保护动物。
我想问,谁家的老婆孩子, 可以与50只癞蛤蟆交换?
第八、张维为、金灿荣、金一南、陈平、温铁军、司马南、郑强等等网络大V们,每天,不是在给上层唱赞歌,就是在给底层灌迷魂汤。你们这些人真要是还有一点良知,为何不为贩卖妇女儿童这类悲剧发声?
第九、媒体数以万计。然而,近几年,除了《经济观察报》报道马树山事件和《新京报》报道混装食用油事件外,还有哪一家媒体,报道过社会负面新闻?
第十、职业的记者有23万。
除了李微敖和韩福涛,还有谁揭露过社会阴暗面,报道过社会不公平?
(三)
电视越高尚,现实越下流;
电影越励志,现实越颓废;
教材越美化,现实越丑陋;
报纸越干净,现实越肮脏。
(四)
听到宁陵县贩卖婴儿的新闻,
有的人,心惊肉跳地想:下次会不会轮到我的孩子;
有的人,暗自庆幸地想:幸亏贩卖的不是我的孩子。
这些岁月静好婊们,除了自己的小日子之外,不关心任何社会问题,在自己的安乐窝里享受岁月的静好,对社会的阴暗面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我现在要警告这类岁月静好婊们:
也许,你们和我们,不是坐在同一条船上。但是,你们和我们,处在同一片大海,处在同一场海啸!
(五)
有良知的人,通过反省,就可以觉醒;
有人性的人,通过常识,就可以觉醒;
有本能的人,通过灾难,就可以觉醒;
良知泯灭、人性丧失、本能麻木的人,永远也不会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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