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扩大政策覆盖面,结合消费市场需求和吉林省实际,10月15日,吉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将《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中“补贴标准”的三档补贴调整为四档补贴,具体如下:
(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分档予以补贴:
原标题:吉林省最新通知!补贴标准调整
编辑 | 周 游
初审 | 张勇军
复审 | 柳 喻
终审 | 王久权
为进一步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扩大政策覆盖面,结合消费市场需求和吉林省实际,10月15日,吉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将《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中“补贴标准”的三档补贴调整为四档补贴,具体如下:
(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分档予以补贴:
原标题:吉林省最新通知!补贴标准调整
编辑 | 周 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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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 柳 喻
终审 | 王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