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等工作的通知》,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内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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