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多人被抓!

民生   2024-11-02 09:57   安徽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这个道理相信大家都听过

有人却以身试法取之有“盗”

这不

好话不听

立马就栽了



“开盲盒式”拉车门盗窃?抓


“警察同志,我车里的财物不见了......”10月22日,庄周派出所接到群众尹先生报案,称其放在车内的现金和香烟等物品全部被盗,庄周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和线索分析,民警发现庞某某和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锁定两人的身份信息。

10月28日,民警在一餐馆内将正在吃饭的庞某某、张某某抓获。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如实交代了多起拉车门盗窃的事实。目前,案件办理及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伸手”必被抓!


10月26日,庄周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韩先生报警称:停放在某酒店旁边的电动车被盗,希望民警帮助找回。

接警后,民警通过查看沿路视频资料及走访案发周边群众,锁定嫌疑人曹某某的身份信息。经蹲点守候,于27日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曹某某如实交代了其见财起意盗窃电动车的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日最快破案! 


“警察同志,我们工地的电线被盗了!”10月26日,庄周派出所接袁先生报警称,其存放在商铺内120多卷电线被盗。

接警后,民警迅速行动,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和线索分析,发现男子曹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循线追踪,民警成功锁定曹某某的行动轨迹,并于10月26日15时许将嫌疑人曹某某抓获。经突审,曹某某如实交代了盗窃电线的事实。

“没想到这么快抓到了嫌疑人,你们速度真快,给你们点赞”,看到被盗的电线被追回,袁先生对民警快速破获案件追回损失的效率连连称赞道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男子入户盗窃!

 民警:拿下!


“您好.....我要报警.....我家里好像被偷了.....”

“好的,别着急,我们马上到达现场....”

10月17日,小涧派出所接110指令称,辖区一居民家中财物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据葛女士所述,其到家后看见屋内一片狼藉,仔细核实后发现多件贵重物品不翼而飞。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行动,一边以葛女士的家为中心,不断扩大范围,开展大量走访工作,寻找一切有用线索;一边到相邻住户及道路调取监控视频进行排查,最终发现黑龙江籍的国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循线追踪,10月25日,民警确定了国某某的活动轨迹并将其成功抓获。到案后,国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入户盗窃财物的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见“车”起意

后悔晚矣!


10月24日8时许,卢某发现自己停放在车棚下的电动车丢失,多方寻找无果后向乐土派出所报警求助。民警接警后,立即循线追踪,发现嫌疑人为了躲避追踪走街串巷,试图躲避侦查。

“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较强,多地流窜作案,但是依然没有逃出我们的追踪”。通过大量的视频追踪和走访调查,民警成功确定了嫌疑人的落脚点,并于12时许将嫌疑人刘某某成功抓获,此时距离发案仅仅过去了不到4个小时。

目前,刘某某对其盗窃电动车的行为后悔不已,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千万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来源:蒙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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