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这3个村合计征收土地17.3259公顷!将建设……

民生   2024-11-07 21:27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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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了集体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审批。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房山区二〇二四年度批次【窦店物流

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一号地】

建设用地的批复


房山区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一号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房政文〔2024〕4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征收你区窦店镇大高舍村集体所用农用地2.5765公顷,建设用地4.6400公顷;
阎村镇小十三里村集体所用农用地10.0547公顷;
阎村镇大十三里村集体所用农用地0.0547公顷。
以上合计17.3259公顷。

二、同意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房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一2035年)》,将上述用地中农用地12.6859公项(含耕地0.4833公项)转为建设用地。

三、同意实施窦店物流基地(一期)土地前期开发项目一号地使用上述土地17.3259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1.7800公顷,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办理供地手续。

另有规划道路用地3.4451公顷,规划绿化用地2.1008公顷,由政府按照规划用途统一安排使用。

四、为解决征地后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同意将你区窦店镇大高舍村37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22名、超转人员10名;
阎村镇小十三里村38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17名、超转人员18名;
阎村镇大十三里村1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超转人员1名。

五、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六、你区政府应认真组织落实本区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减量任务,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依法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生活。
具体事宜,请洽有关部门办理。

2024年10月30日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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