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冻结账户:6230200862077166
持卡人:付明杰
返还金额:53978.76元
该公示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示期间内与该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返还。异议不成立或者公示期内相关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返还上述被冻结资金。
联系电话:0535-6950110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1月4日
来源:烟台开发区公安
编辑:于文媛 审核:刘金凤 监制:王巍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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