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女子带4岁女儿改嫁,一年后女子意外身亡,家属获得120万抚恤金。亲生父亲来接女儿,继父不同意,表示自己才是继女的监护人,他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一年前,35岁的王芳带着小女儿从陕西改嫁到四川。婚后,夫妻俩还一起去工地打工。谁想这天,王芳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发生意外,当场身亡。
现任丈夫李雷,急忙打电话给岳母报信,后来工地总共赔了家属120万抚恤金。
李雷的想法是,给岳母20万,给王芳大女儿10万,剩下的钱就全部归他和小女儿。
但这个想法只是他一厢情愿,岳母并不同意这样的分配方案。
首先,在金额上她就不满意,王芳的父亲英年早逝,她与女儿相依为命多年,现在女儿走了,她一点依靠都没有,这20万怎么够她养老呢?
其次,在老人看来,小外孙女雪雪跟继父没有血缘关系,孩子有自己的亲生父亲,还有姐姐,不能留在李雷这边。
雪雪的亲生父亲常军,也特意带着大女儿从陕西赶到四川,就是想把小女儿接回去。
常军本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谁想却遭到了李雷的阻拦。
李雷的意思很明确:你带回去玩一段时间可以,但一个星期之后,你必须得给我送回来,现在我才是她法律上的父亲,因为雪雪已经改姓李,户口也已上在我名下。
常军心里很不舒服,现在前妻不在了,女儿跟这个所谓的继父,就没有什么关系了,自己这个亲生父亲,又不是不愿意养,而且也有能力给女儿提供很好的生活。
常军为了不撕破脸,只能先把女儿带回老家再说。
半个月后,李雷见他没有送回来,不停地打电话催。
常军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李雷的监护权,变更成他自己。
李雷却不愿意放弃,在他看来,常军就是为了钱,才会想接回亲生女儿。而他之所以不想和继女分开,是因为跟她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但事实上,他在工地上班,只有周末才回家一趟,平时孩子就是交给他的父母照顾。
但李雷一再强调,他的父母已经离不开雪雪,早就把她当成了亲孙女。
这一点,左邻右舍也都得到证实,他们都说老人确实挺疼爱这个孩子,平时孩子想吃什么,想要什么玩具都会答应,但孩子很少出来玩,都是被老人关在家里。
常军那边的情况,相对来说好很多,他的父母也还算年轻,家里条件不错,而且雪雪跟姐姐关系也很好,这显然更有利于她的成长。
再者,雪雪自己也不想跟继父在一起生活,小小年纪的她,早就体会到寄人篱下的感觉,哪有在自己家里舒服自在呢?
两位父亲都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却又都在说对方是为了钱,究竟是谁才是真心对孩子好,答案显而易见的。
最终,法院判决雪雪由亲生父亲常军抚养,李雷还要配合他,把雪雪的姓改回来,王芳留下的这笔钱,法院也将给他们分配好。
那么,当年常军又为什么要和王芳离婚呢?
常军和王芳曾经也是一对亲密无间的情侣,婚后,常军为了养家糊口,选择在外面打工。
夫妻俩聚少离多,感情出现了问题,沟通越来越少,后来王芳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常军知道后,两人心平气和地离了婚。
常军考虑到大女儿已经上学,他选择抚养大女儿,小女儿雪雪则跟了王芳。
离婚后,常军没有再婚,为了能让两个女儿在一起长大,他也曾有过复婚的想法,但王芳态度很坚决。
即便是这样,常军得知王芳离婚后生活困难,他还转过8500元给她。
后来,王芳外出打工认识李雷,不惜带着小女儿远嫁到外地,李雷35岁还是初婚,他也不介意王芳有个孩子,两人的感情也算不错。
如果没有发生这样的意外,他们夫妻俩可能还会再生一个孩子。
现在王芳走了,他想要继续抚养雪雪,究竟是出于真心还是为了钱,也许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李雷还提起了上诉,不过最终维持原判。
雪雪回到亲生父亲身边,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这都是对小女儿最好的安排。
继父再好,毕竟以后还会再婚,将来他的配偶能否接受这个孩子,还很难说。
所以说,夫妻离婚最受伤害的就是孩子,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夫妻俩遇到问题,尽量多沟通积极地去解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