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文摘   2024-11-05 15:12   广东  

昨天的新闻,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提升地方债上限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确认接下来财政政策存在。但是当前信息还比较有限。对于这套政策,我觉得需要关注三个细节规模、是否2018年划断、置换的条件。


规模

现在存款大于贷款。短期来说,只要有人借钱,就能增加总需求。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这个借钱的行为是否具有持续性。如果没有持续性,这个支撑只是暂时的,借来的钱花完了,对总需求的支撑也将结束。这就是我们关注的另外两个细节的原因。

2018年划

地方债处置有两个重要的时间点:2015年和2018年。2015年正式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所谓“开正门、堵偏门”;2018年审计署对地方债务进行大规模审计分类,哪些“隐性债务”可以算成地方债,当时就定下来。以后非正规渠道的借债,都不能视为地方债,不能用财政偿还。

因此,如果这次置换存量债务以2018年划界,只能置换2018年前产生的债务,那么这次的置换依然只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之后的借债没有转正的可能性,也就没有继续扩大地方债置换的理由。

置换的条件

总的债务上限提升后,还有一个向各地地方政府分配的问题。分配的时候可能会提出条件:如果一个地方希望以地方债置换隐性债务,那么这个地方以后就不允许做非必须的基建投资。

这其实是一个符合逻辑的“交易”。当某个项目产生的债务需要用地方债来置换,意味着这些项目的借款以后要靠财政还钱。既然需要依赖财政,也就意味着这些债务对应的项目自身不能产生足够的现金流。现有项目已经不能产生足够的现金流了,自然不能上新项目。


后续如果突破了2018年限制,对置换地的项目也没有要求,那么意味着这个政策还有扩大的可能性。但是如果有这些限制,这就是一个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的政策。


我个人倾向于这次置换只是一个一次性政策,在当前时间点推出,结束之后就不再有影响。不能指望这个政策会长期实行。如果未来由于料中或意料外的原因导致外需突然出现问题,需要国内的财政政策支持,我认为也会有其他的财政政策出来。地方债方面的政策就到此为止。


经济的后续持续发展,不能靠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过去之所以有效,而且效果看起来很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几十年中国经济发展依然有计划经济的味道,而计划经济还能用。

中国过去几十年超高速发展,主要两个动力:一个是出口、一个是基建地产。出口是抢占海外已经存在的市场,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大致有数;20年前中国人均基建地产差太多,基建地产投资对应人口来,也很容易计划。

但是到现在,出口和基建地产增速见顶,大家都不知道该发展什么了。例如互联网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个问题:“新能源”能代替“地产”么?这依然是很“计划”的思维。现在不可能靠一个两个行业代替出口和基建。

未来一段时间能够依赖的,是我之前提到过的“动物精神”是各种理性非理性的尝试探索财政政策只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为动物精神的尝试提供保障直到经济发展找到正确的方向。关于“动物精神”,接下来再再慢慢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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