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新闻,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提升地方债上限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确认接下来财政政策存在。但是当前信息还比较有限。对于这套政策,我觉得需要关注三个细节:规模、是否2018年划断、置换的条件。
规模
现在存款大于贷款。短期来说,只要有人借钱,就能增加总需求。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这个借钱的行为是否具有持续性。如果没有持续性,这个支撑只是暂时的,借来的钱花完了,对总需求的支撑也将结束。这就是我们关注的另外两个细节的原因。
2018年划断
地方债处置有两个重要的时间点:2015年和2018年。2015年正式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所谓“开正门、堵偏门”;2018年审计署对地方债务进行大规模审计分类,哪些“隐性债务”可以算成地方债,当时就定下来。以后非正规渠道的借债,都不能视为地方债,不能用财政偿还。
因此,如果这次置换存量债务以2018年划界,只能置换2018年前产生的债务,那么这次的置换依然只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之后的借债没有转正的可能性,也就没有继续扩大地方债置换的理由。
置换的条件
总的债务上限提升后,还有一个向各地地方政府分配的问题。分配的时候可能会提出条件:如果一个地方希望以地方债置换隐性债务,那么这个地方以后就不允许做非必须的基建投资。
这其实是一个符合逻辑的“交易”。当某个项目产生的债务需要用地方债来置换,意味着这些项目的借款以后要靠财政还钱。既然需要依赖财政,也就意味着这些债务对应的项目自身不能产生足够的现金流。现有项目已经不能产生足够的现金流了,自然不能上新项目。
后续如果突破了2018年限制,对置换地的项目也没有要求,那么意味着这个政策还有扩大的可能性。但是如果有这些限制,这就是一个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的政策。
我个人倾向于这次置换只是一个一次性政策,在当前时间点推出,结束之后就不再有影响。不能指望这个政策会长期实行。如果未来由于意料中或意料外的原因导致外需突然出现问题,需要国内的财政政策支持,我认为也会有其他的财政政策出来。地方债方面的政策就到此为止。
经济的后续持续发展,不能靠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过去之所以有效,而且效果看起来很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几十年中国经济发展依然有计划经济的味道,而计划经济还能用。
中国过去几十年超高速发展,主要两个动力:一个是出口、一个是基建地产。出口是抢占海外已经存在的市场,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大致有数;20年前中国人均基建地产差太多,基建地产投资对应人口来,也很容易计划。
但是到现在,出口和基建地产增速见顶,大家都不知道该发展什么了。例如互联网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个问题:“新能源”能代替“地产”么?这依然是很“计划”的思维。现在不可能靠一个两个行业代替出口和基建。
未来一段时间能够依赖的,是我之前提到过的“动物精神”。是各种理性非理性的尝试探索。财政政策只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为动物精神的尝试提供保障,直到经济发展找到正确的方向。关于“动物精神”,接下来再再慢慢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