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公共住房建设、筹集、分配和管理情况绩效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宝安区审计局派出审计小组进驻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分配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及整改工作,认真抓好审计问题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策落实时间节点前后不一致、计划执行存在漏洞问题
(一)“十四五”规划和攻坚方案任务目标未有效衔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市年度住房实施计划要求,全力推进宝安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2021-2023年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和最新政策要求,科学合理制定住房发展目标,确保目标的可行性,确保住房发展规划与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和政策保持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住房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住房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年度供应目标任务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对保障性住房供应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盯市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供应任务与供应项目,强化过程管控,提前谋划、稳步推进;二是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完成供应分配任务扫清障碍,加快保障性住房供应速度。截至2023年底,已超额完成市下达宝安区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任务。
(三)分配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非政府产权的保障性住房高层次人才配租审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依职责厘清各主体的管理责任,优化建设筹集、运营管理业务流程,统一使用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签约并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确保备案人员信息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同时督促人才安居公司及房源运营单位落实房源管理主体责任,并做好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中登记备案人员资格的联网审核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强化费用配租后的日常监管。通过信息平台数据核查接口,定期开展资格核查工作,形成动态核查机制,杜绝违规享受、重复享受等现象,确保保障性住房合法、合规使用。三是严格审核非政府产权规模化租赁住房资金补贴,及时通报审核中发现异常或涉嫌违规情形,加强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二、关于建设筹集进度相对滞后、监督管理力度不足问题
(一)部分项目实际进展较慢,未按约定时间交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部分项目建设进入主体阶段以来,受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影响下,导致工程无法按正常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区住建局已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当面逐项解释项目滞后的原因,严格区分责任;对确实存在违约情况的,将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相关违约责任进行追究。
(二)个别项目签订监管协议后长期未开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个别项目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项目进展停滞。目前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完成用地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于2024年2月底取得主体施工许可证,计划于2026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
(三)部分项目日常管理不到位,建设过程缺乏有效指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协议书范本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项目(含配建)建设监管工作,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已编制《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协议书》范本,由保障性住房监管部门与建设单位签署实施。
(四)个别监管协议内容执行不力,居住品质难以保障
1.未按约定执行装修条款,部分项目设计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内容执行,确保样板房验收后才可开展大面积装修。目前,6个正在装修或者已经装修的项目均已履行样板房确认工作。
2.未按约定填报项目进度,重要信息传导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冠德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东方国际大厦项目等10个项目进度均已更新至最新进展,并将持续及时提醒和督促建设单位做好系统填报工作。
(五)个别回购项目程序倒置,未完成交付即入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签订实物移交协议,后续项目未再发生未完成交付即入住的情况。
三、关于供应渠道不畅、分配周期过长问题
(一)轮后申请资料审核时间过长,信访投诉集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区住建局严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协调公安、民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加快对户籍、婚姻、居民收入财产状况、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退役军人、征信等信息的核查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审核工作,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水平。
(二)轮候库人员规模较大,供需不均,且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
1.分配增速难以满足在库人员需求,供需关系长期紧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市级层面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规则作了调整,优化了制度顶层设计。根据2023年8月1日印发实施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需进一步核定家庭收入财产限额。二是提前谋划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安排。科学合理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年度配租安排,做到有序、平稳,避免出现年底集中供应情况,缓解轮候家庭焦虑情绪。三是丰富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形式。结合试行实践经验,在继续加大公租房实物建设筹集力度的同时,通过实物供应为主,货币补贴为补充的方式,研究增加货币补贴配额的可行性,进一步提高对基本保障对象的保障力度。
2.在库人员信息未及时核实更新,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人员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规定,及时受理审核轮候库人员涉住房、户籍、婚姻、家庭人口、抚恤定补优抚、残疾等信息的变更申请,强化动态管理。
(三)未及时跟踪涉嫌违规出借的保障性住房,且存在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查,未发现涉及违规出借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区住建局将持续做好房源核查工作,一是通过用水、用气记录核对有无长期空置的房源,与市场监管局、水电气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分析,精准掌握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二是对接物业公司,通过门禁录入信息、租户与物业公司工作微信互动及车辆月卡办理情况进行综合比对,精准核对入住人信息。三是利用市住房建设局开放宝安区作为“住房监管”小程序试点区的机遇,探索“人口智能分析终端”与“无感智慧管理”。
(四)部分项目空置率偏高,且增加财政补贴压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房源筹集调研、评估工作,充分结合“跟着产业园区走、跟着大型机构走、跟着轨道交通走、跟着盘活资源走”策略,科学选址,力争项目房源更加契合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宜居需求。二是加大房源配租力度,启动常态化配租制度,建立日常受理机制。简化配租流程,随时申请,随报随核,提高配租效率。
(五)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合同审核,规范合同签订,进一步明确项目筹集、验收、移交、签约流程,使运转流程更加清晰透明;同时在合同上予以充分体现各流程相关方责任,降低法律风险。加强与宝安安居公司、房源单位等签约主体的前期沟通协调,完善合同签订流程,建立合同签订时间一览台账,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和合同约定租赁日期的规定及时签订合同,避免程序倒置。
四、关于监督管理有所缺位、日常维修不够规范问题
(一)部分项目维修管理账实不符,存在浪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现已向维修服务单位核对追回超付款项,并同步制定保障性住房维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维修管理流程,明确各相关方在维修工作实施环节职责,制定了入住房屋各项维修作业工序及用工清单,根据工序和用工清单形成各项维修作业的参照价格,实现维修管理规范、高效及透明。
(二)个别维修项目工程结算书编制程序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合同管理,所有合同含标的额较小的合同均需法律顾问单位把关,严格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条款表述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三)年度维修服务预算安排不合理,签订多个同类服务合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根据区住建局在管保障性住房日常维修的实际情况申请年度维修预算,并启动2024年度保障性住房日常维修施工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确保将区住建局在管保障房的日常维修纳入年度服务范围内,无需分次采购。
五、关于资金使用不合规、租金补贴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包括支付运营管理费方面)、租金补贴效果不明显(如重复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以及租金拖欠追缴时间长等问题,区住建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目前已未再支付运营管理费,通过积极追回租金或补贴等方式,完成了相应的整改工作。在后续工作中,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对涉及项目的相关台账展开全面梳理和排查。同时,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从根源上杜绝重复享受补贴的问题,及时按程序催收追缴拖欠租金,全力以赴推动保障性住房全方位动态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保障规范、有序开展住房管理工作。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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