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省经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 号)等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市)经信部门初审、实地抽查,市经信局审核评价,对以下511家符合公告条件企业(名单附后)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1-8525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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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08室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