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湖南省副主席之女劫法场救下死刑犯,惊动周总理:可以不杀

文摘   2024-11-12 08:30   江西  

1950年10月至1953年9月,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了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意在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完成。在这次运动中,闹出了许多大事,以往在电视剧才能见到的“刀下留人,劫法场”的桥段出现在了现实生活中。

1952年,一名瘦削的中年男子双手被反绑,低着头,一步一步走向长沙市郊的法场台上。几分钟过去,这名中年男子跪在行刑台,一旁的检察官宣读了其罪行。这才方知原来他叫作洪宗扬,曾是国民革命军第三战区高级参谋。

检察官读完之后,几名荷枪实弹的法警抬起了铮亮的步枪,只等一声令下,就可扣动扳机。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传来了一名年轻女子的声音,高呼:“枪下留人,枪下留人。”人们循声望去,只见是一个容貌秀丽,身穿布衣的女子快步走来。

所有人都被惊呆了,检察官厉声喝道:“你是何人,竟敢扰乱法场,就不怕王法吗?”年轻女子丝毫不怕,回答道:“民女名叫谭木兰,是湖南省公安厅的干部,父亲是湖南省副主席谭余保。”

检察官又说:“既然是公家人,还知法犯法,岂不是罪加一等?”谭木兰又说:“你们不能冤枉好人,他不是反革命,不信的话你们可以请示周总理,一查便知。”检察官也不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知道万一杀错了人,将会是职业生涯的污点,就说:“你敢担保吗?谭木兰。”

“我敢,大人,出了任何事,我愿意承担责任,不论是坐牢,还是赔钱,我都愿意。”检察官一听,也就给省里打去了电话,找到了谭木兰的父亲谭余保。谭余保见女儿闹出了大事,先是斥责一番,但还是拗不过女儿,给北京的周总理打去了电话。

在这间隙,谭余保问了女儿为何要置一生清誉不顾,力保一个死刑犯。谭木兰则说:“洪宗扬以前是国民党不错,也曾杀害过革命烈士,但罪不至死啊,父亲。”谭余保纳了闷,对女儿说:“你怎么知道的,他还干了什么?”

说着,谭木兰就走到父亲面前,搀扶着父亲,坐在凳子上,说:“父亲,你怕是忘了。1936年,湘赣苏区的主力红军红六军团是你的老部队吧。”谭余保想了想,应声道:“这没错,是我的老部队。”

谭木兰接着说:“红六军团奉命西征后,国民党军对苏区进行了大范围的进攻。根据地越来越小,形势越来越严峻。这时,你为了革命,丢下了我,领导了湘赣边三年游击战争。而我则不幸被抓,辗转来到洪宗扬的住处。如果不是他,我们父女哪里还有相见之日啊,父亲。”

随即,谭木兰喝了喝水,又说:“作为救命恩人,我有责任,为他伸冤。父亲你作为省副主席,也有责任查清冤案。于公于私,他都应该接受公正的审判。”谭余保沉默良久,没有再说话。

最终,北京的周总理知道此事后,作出了指示:洪宗扬是黄埔二期的学生,情况比较特殊。既干过坏事,也做过好事,可以不杀,收监最好。谭余保很快就得到了中央的书面文件,也就不再和女儿争论此事,将洪宗扬关押在一个劳改农场。

对于谭木兰来说,洪宗扬不亚于一个养父,供她吃穿,教她读书,帮她认字。如果没有洪宗扬,也就没有谭木兰的今天。洪宗扬入狱以后,谭木兰只要一有闲暇时间,就经常来到劳改农场,给他送些吃的用的。1975年,洪宗扬顺利出狱,谭木兰得知后,还将其接到身边养老。

到了九十年代,91岁的洪宗扬在长沙逝世。死后,谭木兰将其和生父谭余保葬在一起,完成了一段现代版本知恩图报的佳话。

“镇反”时期,由于历史的局限,审判犯人难免有些草率,因而不能说没有冤案。但为了国家的稳定,政权的稳固,只能如此,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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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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