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急取2万5用作丈夫救命钱,银行却打多个电话核实了20多分钟

文摘   2024-12-05 11:31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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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一女子要取卡里面的25000元,柜员询问取钱用途,女子说她丈夫住院 ,结果柜员就打了多个电话核实,就这样整整耽误了女子20分钟,女子质疑银行的服务,一气之下把自己的遭遇曝光。银行工作人员回应:出于对客户账户安全考虑。

张梅听到叮的一声,赶紧拿起手机,看到入账25000元的信息,她拿起银行卡就要去取钱。

本以为卡是自己的,拿上证明身份的身份证就能够轻松把钱取出来,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取这笔钱竟然如此艰难。

当时,她把卡给了柜员,表明要取卡里面的25000元。柜员一通操作后,就询问张梅取这笔钱要干嘛?

起初她愣了一下,还要知道用途才给取钱?不过她想了想,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取过钱了,也许这是银行的操作。

“我丈夫住院了,这钱是用来交医疗费的。”张梅以为说了用途就可以很快拿到钱了,没有想到柜员却刨根问底,又问她丈夫住哪个科室?

这柜员是想要干嘛?不说用途不给取款,说了用途还是不给取款,张梅生气了:我自己的钱还不能取了,你们到底什么意思?

柜员说这是出于对账户安全考虑,毕竟张梅的钱当天转入当天就要取走,而且25000元一次就取走,问一下用途是正常的操作。

随后,柜员就开始打了好几个电话要核实张。结果张梅这一等就等了20分钟,她没有想到取自己的钱还这样被刁难。

在张梅看来,银行并不是出于安全考虑,而是质疑银行的服务态有问题,她是越想越气,于是就把自己的遭遇曝光了。

对此银行工作人员回应,当时并不是不给张梅取款,是取不出来。因为她的账户被管控了,他们需核实信息。经过上报、核查,没有问题后,才能给她解控。

她的这个账户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当天存入一笔25000元的款项,而她当天就要取走。

这种情况,对于年龄在50岁以上的客户,可能会对银行卡进行保护性止付,这也是为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之所以打了多个电话核实,首先得看为什么给她管控,银行得了解实际情况,确定客户是不是被骗,主要是怕客户的资金受影响。

对于银行的回应,有些人表示可以理解,虽然是麻烦了一些,但只要能够保障账户资金安全;

可有些人并不买账,认为就是在为难客户,而且提出质疑,管控客户账户为什么不告知客户,因为什么原因管控银行应当知道,而不是客户办理业务的时候才核实,耽误客户时间,张梅心理舒服才怪。

如果银行是出于对客户账户资金安全考虑,出发点是好的,但应当给客户做好解释,相信大部分客户还是能够理解的。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如何定性这件事呢?

1、张梅在该行存款,就是与银行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按照规定取款自由,也就是说张梅什么时候取款,提取多少存款,都由储户自己决定,银行和其他人都不得干预和查问。

张梅当天有25000元入账,那么她当天就去取款是她的自由,银行不能以各种理由干预,也不应该电话核实。

2、但如果张梅取的这笔钱不是交住院费,而是真的被骗,以此给张梅造成损失,银行很有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梅账户当天存入钱当天取款,如果柜员意识到不对劲,而且按照一般操作需要进行核实的,可柜员却不提醒张梅,也不进行相关核实,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是要承担过错责任的;

但银行已经做出提醒,也进行核实,张梅受骗上当了,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银行不存在过错,此次损失张梅负责。

银行之所以要打多个电话核实,询问张梅取款用途,出发点是好的,但一些程序应当简化,少耽误顾客时间,少询问一些涉及隐私权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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