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丨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开始

健康   2024-11-22 17:24   江苏  



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2日、13日、19日、20日举行,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余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考试(包括网上报名、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
注册考生管理平台用户时,考生身份证件和学历信息会与国家有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核验,部分信息需要核验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为确保顺利报名,请考生至少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1天完成注册和基本信息填报。
2.途径:
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21wecan.com、小程序(百度、微信)进行网上预报名。
3.流程:
用户注册、登录
基本信息维护(包括上传基本照片、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微信绑定与关注)
进入网上报名
选择考试项目
选择省份
填写/修改报考信息
确认报名照片
提交信息
生成报名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 相同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使用注册过的用户名或证件号码登录考生管理平台。
(2) 注册前请认真阅读“特别提示”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注册成功的用户在以后年度报考无需再注册,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此为找回密码的重要方式。
(3) 考生注册后忘记密码且无法找回的,可在小程序端使用人脸识别功能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小程序端人脸识别后仍然无法登录的,请联系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4) 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附件3)。
(5) 在考生管理平台完成注册且绑定个人微信号后,才能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信息,如解除绑定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
(6) 报名信息提交后如发现填写错误,可以撤回信息提交后进行修改,修改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考生须保证递交的报名申请表信息与最终提交信息一致,否则无法进行报名确认。
(二)报名确认
1.考生于2024年11月27日-12月11日期间,携带报名申请表(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后,考生无法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1份PDF文件):
(1) 《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2) 本人身份证原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①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认证;
② 本省生源、外省中专学历须提供我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计划和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
③ 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应提交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4) 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及其他报名点要求的原始材料。
(5) 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6) 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① 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② 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③ 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同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④ 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单位盖章复印件各一份)。
⑤ 报考主治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对于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暂不作要求。
(7) 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8) 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
2.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号如与上一年度(2024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以上申请,将默认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2024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的滚动管理。
(三)资格审核
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核,资格审核状态和结果可登录考生管理平台查询。
1.2025年度的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3.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二、考生缴费


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5年2月7日-2月16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缴费成功后,可于2025年4月2日-20日登录考生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四、考试安排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安排如下

药学初级(士)等112个专业人机对话考试安排如下

备注: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日期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


1.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内公布,考生可通过我中心官方网站、小程序(百度、微信)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2.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3.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六、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安排


市直单位、驻扬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单位的考生在单位所在辖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附件1关于转发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考办发〔2024〕2号).pdf
附件2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3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docx


来源: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审核:朱 瑾

审稿:丁   云  王鹤丽

发布:袁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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