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公示了《佛山市顺德区大东树脂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资金补助情况》。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顺环委办〔2024〕4号)的要求,拟对佛山市顺德区大东树脂有限公司补助资金69.91万、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泰华化工有限公司补助资金57.5万、佛山市顺德区翔远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补助资金47.7万。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素材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编辑整理:VOCs前沿(转载请注明)
【免责声明】本公号对原创、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均保持中立,推送文章仅供读者参考,发布的文章、图片等版权归原作者享有。部分转载作品、图片如有作者来源标记有误或涉及侵权,请原创作者友情提醒并联系小编删除。投稿、授权、商务及其他请加小编微信号:vocs999
点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