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流域性跨省司法协作机制的有力创新,对规范赤水河上下游、左右岸刑罚裁量权,统一常见刑事案件裁判标准,有效防止同案不同判,共同构建生物多样性跨省司法协作保护大格局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遵义中院副院长徐卉说。
积极发力保护赤水河流域,只是近年来遵义法院能动履职、不断提升环资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的一个缩影。
遵义市法院系统不断加强环境司法专门机构建设,沿赤水河流域中国酱香白酒产业、乌江流域贵州绿茶产业“两河两带”,布局“1(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7(7家基层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将绿水青山、传统村落、红色资源、人文遗迹、重点产业等整体纳入环境司法管辖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5月下旬,仁怀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司法确认案件过程中,在全省率先尝试环境资源审判“四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引入执源治理机制,巧用执行督促令,高效解决生态修复中的执行难点、痛点问题。
据了解,遵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还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贵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仁怀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不仅如此,遵义法院还分别在习水县隆兴镇淋滩村、凤冈县长碛古寨设立法官工作站,加强对传统村落、农耕文化遗址、历史文脉的保护力度;依托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机制,设立“玛瑙山营盘人文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环境司法保护范围,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更大合力。
“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设立基地站点、出台司法意见,多措并举,遵义法院有力推动遵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基础设施配套与环境改造提升力度,在确保与遗产风貌一致的基础上,做优山水人文环境,推进文旅融合,拓展文创产业,推动打造出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群众安居乐业的新时代遵义文明图景。”遵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说。
2023年5月,针对某酒业公司向赤水河持续漏排生产废水等情况,习水县法院及时发出全省首份涉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的司法禁止令,责令排污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污水污物渗漏、溢出,并全程跟踪督促企业修缮、增扩污水处理设施,有效防止污染于萌芽,力促企业守住合规经营底线。
“从制定茶产业标准,到保护酱香白酒原料产地;再从推进司法保障端口前移,到加强司法与行政协调联动。我们不断探索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互通、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双向奔赴的环境司法新路径。”徐卉说。
遵义法院对经济产业的保护不只停留于生态层面。前不久,湄潭县人民法院运用预重整程序,37天高效审结某茶业公司破产重整案,帮助企业引资3000余万元,拓展外贸订单9000余万元,企业重获新生,产业全链受益,“绿叶”巧变“金叶”。习水县法院在审理某酒厂股权确认案中,跑出司法服务“加速度”,助力企业对外融资7500余万元用于生产厂房、环保设施建设,为企业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遵义法院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夯实绿色发展的生态底色。以司法之力促进遵义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努力打造司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遵义样板’。”遵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卢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