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办理
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助力企业扩岗。现就开展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时间
(1)招用人员。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2)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发放标准
企业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受益单位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不适用;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符合条件可以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有关做法实施。
四、参保缴费期限及状态
企业招用以下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①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③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注:1、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招用)及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招用)。
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五、注意事项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重复享受。
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往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参保企业请勿重复申领,如经发现,已享受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将被追回,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六、申请方式
一次性扩岗补助实行“免申即享”加自主申请的方式。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的,由经办机构向企业发送告知书(确认书),待企业将回执返回后予以发放。自主申请的,我中心审核后直接发放。
巴林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
来源 | 巴林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编辑 | 王玉萍
一审 | 于湘宁
二审 | 孙春梅
三审 | 张佳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