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机非分离的标志牌
近期,为致力于道路品质提升,在路口的隔离栏或绿化带旁竖立了醒目的指示牌,为不同车辆指明了行驶方向。
两轮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看看高安都有谁“上榜”
曝光并处罚
二轮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华林中路
驾驶员姓名:金某英
车牌号:临牌Y78*G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华林中路
驾驶员姓名:李某莲
车牌号:临牌80D**G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华林中路
驾驶员姓名:楚某敬
车牌号:无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高安大道
驾驶员姓名:胡某花
车牌号:临牌G68*G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锦绣大道
驾驶员姓名:熊某刚
车牌号:临牌DW0*G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锦绣大道
驾驶员姓名:彭某贤
车牌号:临牌950*G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七)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的;
最后,交警还是要提醒大家:
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积极配合!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无论您是驾、乘摩托车还是
电动自行车,
请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