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透水是指在掘进或采矿过程中,当巷道穿过导水断裂层、富水溶洞、积水老窿时,大量地下水突然涌入矿山井巷的现象。矿井透水一般来势凶猛,常会在短时间内淹没巷道,给矿山生产带来危害,造成人员伤亡。
在富水的岩溶水矿区及顶底板有较厚高压含水层分布的矿山区,以及构造破碎的地段,易发生矿井透水。透水发生原因有很多种,主要是地质条件不明;未查清含水层或老窑、老窿具体位置以及人员经验不足不能及时发现透水预兆。
● 探水前做好准备工作。
● 对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在接近水体又有断裂层的地带或与水体有联系的可疑地段,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 打探水孔时,如发现岩石变软(发松),水量异常,则必须查明原因再掘。
● 探水、放水的工作人员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在被淹井下进行探水、排水、放水作业前必须通风,并采用防爆灯照明,防止有害气体伤人。
矿井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多发于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电气设备的配电房、电缆电线经过处等。矿井火灾会烧毁大量设备、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使作业人员受伤或死亡。
矿井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危险区域使用明火以及电气设备电路维护不当、设备过负荷或线路短路等。
● 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和硐室等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 设置消防材料库。
① 地面上应设置在井口附近并且有铁路直通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②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点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
③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由矿长确定,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换,不可作为他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须及时补齐。
● 设置防火门。为了避免地面火灾传入井下,应在进风口和出风平硐口设置防火铁门,否则必须设有防止烟火进入井筒的安全措施。
● 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防水管路系统,并满足消防的要求。
● 禁止在井口与井下使用明火。
● 井下易燃的废弃物要及时运到地面指定场所。
● 井下进行焊接等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防火,并停止其他作业。
● 严格对炸药库照明、防潮设施定期进行检查。
● 井下禁止使用电热器与灯泡取暖和烤物。
● 正确选择开拓系统和采煤方法。
● 采用集中岩巷及减少对煤层的切割。
●提高回采率和加快回采速度。
● 采空区应进行隔离,有自然起火危险的煤层采空区应尽量封闭。
● 选择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
● 实行分区通风。
● 采取预防性灌浆。
● 运用调压的方法减少漏风。
● 使用阻化剂防火。
来源: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代琳
校对:李青蔓
审核:孙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