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即将出台《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让老百姓享受购房实惠。
该《措施》将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大力推行房票安置试点等措施,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三个方面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
在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下同)购买参与财政补贴房地产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的,按建筑面积给予购房补贴6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9万元。在利州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及广元市内的教职工、医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现役(含军队文职人员和职工)或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道德模范、农村户籍人员给予购房补贴700元/平方米,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给予购房补贴8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12万元。以上购房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在利州区购买新建车位车库并完成网签的,给予购房补贴5000元/个。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并完成网签的,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补贴。
2024年1月1日以来,出售自有住房完成产权过户,并在措施有效期内,在利州区购买参与财政补贴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的,给予“以旧换新”购房补贴。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方面,我市主要采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实行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开展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开展“商转公”直转、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等措施。
同时,大力推行房票安置试点,鼓励以房票形式发放引进人才安家补助。广元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有购房需求的,给予现金安家补助110%相应房票。若在两年内房票未使用,则按安家补助标准兑现。
本措施于2024年10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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