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密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11月21日发布的公告,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办理生产许可证的人造板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相关公告原文如下:
全市胶合板、细木工板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第25号),自2024年9月25日开始,对胶合板、细木工板等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以上产品。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企业应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办理胶合板、细木工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办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END
【温馨提示】随着生产许可证过渡期的结束,胶合板、细木工板生产企业陆续取得生产许可证,各地市场监管也将陆续开展,临沂市木业协会温馨提示各相关会员企业,务必重视人造板生产许可证政策,尽快完成审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