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运城一人酒后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

民生   2024-09-05 22:31   山西  
“您好,110。”
无论在乡村还是城市,
无论是深夜还是黎明,
无论何时何地,
有危难、有求助,
人们第一时间想起的便是拨打110。
针对恶意拨打110、报假警、
辱骂接警员等
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8月19日17时许

稷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接到群众陈某(男,43岁,稷山县清河镇人)

拨打报警电话称其手机丢失

接警员向其询问具体位置时

陈某竟无故辱骂接警员

在接警员确认陈某位于清河镇某饭店后

便向辖区派出所下达出警指令

民警到达现场后

在确认其手机并未丢失后

民警劝告其

不要谎报警情

占用公共资源

经了解

陈某当天饮酒后使用其朋友手机

总计7次

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寻衅滋事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110是打击违法犯罪,为群众解危济困的生命线,请大家珍惜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和警力资源,依法依规使用110,保障110线路畅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稷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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