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提升我市消费活力,持续加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11月4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市民政局副局长肖冰、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波、大连市商务局副局长李鹤鸣介绍相关情况。
全力推动
家居厨卫产品焕新和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大连市研究制定了《大连市家居厨卫产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和《大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全力推动家居厨卫产品焕新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扩大居民消费,激发市场活力。
本次家居厨卫产品焕新补贴主要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政策实施期内,对购买用于家居厨卫焕新的家具类、家电类、厨卫用品类、适老化用品类、智能家居类、定制类等产品并在大连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通过使用补贴权益获得消费补贴。
补贴标准
对购买家居厨卫焕新产品的消费者,按照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同类产品限购1件,每件产品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个人消费者在服务平台上实名认证,申领补贴权益。同一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买政策适用范围内的家居厨卫焕新产品,每类产品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购买政策适用范围内的家居厨卫焕新产品时,可在订单支付环节,按产品价格享受相关比例立减补贴。
本次
《大连市家居厨卫产品
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
主要特点有
品类丰富
此次家居厨卫产品补贴的范围包括6大类70种产品,其中家具类涵盖沙发、茶几、餐桌椅、书桌椅、床等14种产品;
家电类涵盖烘干机、消毒柜、榨汁机、电水壶、吸尘器等12种产品;
厨卫用品类涵盖陶瓷餐具、锅具、花洒、浴缸、淋浴房等8种产品;
适老化用品类涵盖感应灯、无障碍扶手、电动轮椅、紧急呼叫器、护理床等11种产品;
智能家居类涵盖智能门锁、智能防盗门、智能家庭清洁设备、智能美容美发设备、智能娱乐健身设备等23种产品;
定制类包括木制作和金属制作定制类产品2种。
方便消费者
本次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
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报废旧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登记上牌的须为同一人。
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交由参与活动商家进行代回收报废的,需完成旧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信息登记,由商家核验后收取旧车并出具凭证。
个人消费者需在补贴活动期间,在参与此次活动商家处购买新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日期以购置发票日期为准。
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同时
参与此次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销售的商家
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大连市注册并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业务的市场主体,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自2021年10月以来,未纳入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企业名录;未因信用扣分被暂停“带牌销售”资格。
可整车代回收、暂时存放和快速转运旧电动自行车,确保将代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所含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做安全妥善处置;其中废铅酸蓄电池自行拆解的销售商家或下游拆解合作单位,须与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
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相关授权或销售协议。
具备应用服务机构数字化平台的能力,做好相应资料登记及台账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签署承诺书,承诺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
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其他附加条件,抵制骗补套利行为。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采取市级部门横向联动和市区两级纵向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支持行业协会、商家企业举办形式多样的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扩大政策知晓率、参与度,让政策落地落实,惠企惠民。
政策保障
补贴标准
对标全国较高水平线
11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和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大连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大连市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叠加释放以旧换新政策效力,激发大连家装市场消费活力,助力市民生活品质提升,我市又出台了《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做好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有关工作。
《实施细则》
全文共八部分内容
其中
第一至五部分,主要明确了补贴申请发放等具体事宜。包括:补贴时间、补贴对象、补贴品类、补贴标准和实施流程。
第六部分,主要对在实施补贴申请发放过程中个人信息收集、法律规定范围内发生不可抗力、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情形进行了必要说明。
第七至八部分,主要对政府部门资金拨付监管和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为了使我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政策能够更快、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消费者,在起草《实施细则》的过程中,除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外,还充分考虑了我市市场形势和消费实际,形成了三点具有地方特色的亮点做法:
补贴标准高
补贴品类全
包含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的瓷砖岩板类、厨卫洁具类、吊顶墙板类、理石类、木制作类、墙面涂装材料类、地板脚线类、灯饰开关类、入户门及金属门窗类、采暖类、五金类、人造板类、预拌混凝土类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改造所用材料等13大类商品,几乎囊括装修改造所需全部物品材料。
补贴流程简
为了使补贴申请发放工作更加便捷高效,我市在实施流程中注重数字赋能,充分运用“云闪付”APP,公开征集参与活动的装饰装修企业,同时,补贴申请人通过云闪付APP“一口申报”,在线提交材料,通过云闪付红包领补贴资金。云闪付红包有效期内不限使用次数,可在云闪付APP受理的任意商户使用。
另外,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补贴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如房屋为夫妻共有,但产权证书上只有一方的姓名,应由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申请补贴,且装修人(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房屋装修还应与住宅装修备案主体、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
房屋产权人作为装修人(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装修合同签订主体之一的亦可。比如房屋所有权人为甲,其配偶为乙,旧房装修补贴的申请人、购置补贴接收主体、住宅装修备案主体均应为甲。发票抬头、装修合同签订主体为甲或者为甲和乙均可。需注意的是,若父母出资为子女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合同签订主体、发票抬头也应为子女。
同一套住宅有两个以上产权人的,申请人须取得其他产权人同意对住宅进行装修改造的授权。租客有装修需求的,可与产权人书面协议约定住宅装修费用和补贴资金的使用及分摊方式后,由产权人申请补贴资金。
申请人不可以是单位,此次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抢抓“双11”等重要消费节点有利时机,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全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有关工作。
适老化用品焕新
让“夕阳红”生活
更有安全感
家庭选配适合的适老化用品,可以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本次“适老化用品焕新补贴”范围包括:感应灯、无障碍扶手、防撞垫、漏电保护器、电动轮椅、无障碍洗浴机、淋浴椅、洗澡床、紧急呼叫器、护理床、防压疮垫。
在政策实施期内,购买适老化用品类产品并在大连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均可享受到“适老化用品焕新补贴”政策。对购买适老化改造产品的消费者,按照产品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同类产品限购1件,每件产品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个人消费者在大连市商务局征选的以旧焕新服务平台上实名认证,申领补贴权益后,在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购买政策适用范围内的适老化用品时,可在订单支付环节,按产品价格享受相关比例立减补贴。
同一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买政策适用范围的适老化产品,每类产品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金额成功核销后即失去该类产品核销资格。活动销售发票需开具给个人,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非补贴范围适用商品不与补贴产品合并开票。
本次适老化产品以旧焕新活动在大连市范围单独限制,不与其他省市活动冲突。如发生退货情形,由销售企业按原支付路径完成退款,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括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