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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甘肃陇东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70人公告(第二期)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四)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须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引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引进人才层次
(二)引进待遇
1.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依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并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并享受校内绩效工资及学校福利。
2.享受分层次提供的安家补贴。注:安家补贴含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为税后一次性发放。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上限;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下限。
3.科研启动费。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上限;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下限。
4.低职高聘。上岗后3年内,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低职高聘待遇,即发放引进人才已有职称资格所对应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相应待遇——中级职称及以下者,按照专业技术七级标准兑现;具有副高级职称者,按照专业技术四级标准兑现;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按照专业技术三级标准兑现。3年后不再低职高聘。
5.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医保办理、税收政策、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二】2024年甘肃陇东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公告(第二期)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至11月19日18时,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陇东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下称《岗位列表》)。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11月13日(40周岁)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11月13日(35周岁)及以后出生。具体时间以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列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国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须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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