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健康,提倡社会公德,构建和谐校园,减少烟草危害,提高我校师生的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努力营造环境优美、文明向上、清洁无烟的绿色校园,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吸烟危害
烟草烟雾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如尼古丁、一氧化碳等,不仅危害吸烟者本人的健康,更对周围人群构成二手烟危害。在公共区域吸烟,将严重影响他人的呼吸健康和生活环境,甚至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
控烟区域
学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均禁烟,具体包括:楼宇内室内学习、工作场所;走廊、公共卫生间;学生宿舍;食堂、超市、理发店等服务营业场所;体育场、校园内非吸烟区。
执行与监督
1.加强监督。师生应自觉遵守禁烟规定,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公共环境。
2.加强巡查。各教学学院分担区将加强巡查,对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3.加强执行。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采取相应处分。
倡导文明新风
我们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大家自觉远离烟草,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无烟、和谐、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监督电话:0431-82306206
电子信箱:jlgsxytw@163.com
共青团吉林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编辑|陈捷
初审|李王燚
复审|孙诗航
终审|尹勃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