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批准,自7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分总则、政府职责、藏传佛教团体、藏传佛教活动场所、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和藏传佛教财产、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60条。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以下特色: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及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州藏传佛教事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详细梳理存在的问题短板,分析研究现行《条例》与当前形势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为精细化修订《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中央和省委关于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最新要求、全州藏传佛教工作实际,充分体现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三是坚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强化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引导藏传佛教不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省州立法智库专家对《条例》的立法技术、合法性、框架结构、内容层次、逻辑关系、法言法语、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论证。四是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上位法精神,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进一步提升藏传佛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党的宗教政策深入人心、获得民心。
来 源:海南创建
责 编:杨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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