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经办、提升服务水平,我厅草拟了《广西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sbxtfzb@rst.gxzf.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为:广西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办法社会意见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0号自治区社保中心系统发展部(邮编:5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办法社会意见反馈”字样)。
图文来源:广西人社、广西新闻网、广西头条NEWS